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这一重要论述,为公共安全治理指明了改进和提升的目标。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公共安全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10年来始终保持高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是世界上*安全的国家之一。
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仍面临着不少挑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仍处于易发多发期。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责任重大。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首先要强化底线思维,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要深入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完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举措,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还需强化创新思维,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以韧性城市、平安乡村建设等为抓手,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赋能公共安全治理,实现“人”“物”“技”不同层面的安全链条无缝连接、顺畅运转,确保将各类安全风险管控在隐患之前,将问题隐患治理在事故之前。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公共安全涉及面广,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即使再尽力,力量也毕竟是有限的。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需要强化系统思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发动和依靠群众,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新格局,促进公共安全治理不断提质增效。
如何发挥群众力量,画好公共安全治理的同心圆?北京等地的成功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近年来,北京的“西城大妈”“朝阳群众”“海淀网友”“丰台教导队”等公民群体始终活跃在大街小巷,为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多个区级基层治理品牌。每一个人都是公共安全的受益者,也应当都是参与者、推动者。各地应继续探索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完善激励表彰机制,大力培育群防群治特色品牌,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以共治促善治,以善治图长治。
党的二十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吹响了新的号角,也为公共安全治理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要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安全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创新,不断提升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