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明确原则要求、责任界面、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解放军报讯(袁荣亮、记者安普忠)近日,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制定出台了规范和加强装备科技报告管理的具体办法,细化明确了原则要求、责任界面、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为做好新形势下装备科技报告工作提供了依法办事、科学管理的依据,将为加强装备建设计划统筹和协调衔接、避免重复建设、提升质量效益等提供有力支撑。
装备科技报告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是装备建设发展领域的重要资产。从2019年开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先后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情况专项调研、装备科技报告管理使用重难点问题攻关、新体制下装备科技报告管理运用试点、装备科技报告管理制度研究论证等工作,取得了一批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积极创新报告管理使用理念,实现征集目的从重管理收藏向重服务利用转变,征集范围从单一文本型报告向多类型、全要素项目成果转变,征集方式从自然征集向全面强制报送转变;积极创新报告管理工作机制,将装备科技报告管理使用融入装备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明确了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实施、验收、成果鉴定等各环节的要求;积极创新报告管理使用手段,明确加强先进技术在装备科技报告管理使用手段建设中的创新应用,着力加强装备科技报告工作管理、挖掘分析等各项技术手段的建设运用,提升装备科技报告各项工作的质量效益;积极创新报告管理使用激励,建立优秀报告评选制度与工作检查制度,明确相应激励措施,并对在装备科技报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表彰。
据了解,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后续还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与标准规范,进一步强化科技报告征集管理和科技报告转化运用,助力提升装备建设质量效益。
▲刊于8月24日《解放军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