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2022多年来,全国交通、建筑、煤矿等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东航3.21坠机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深刻。***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指示和指示,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文物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案件和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十五硬措施,推进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文物安全底线思维,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坚持行业安全、业务安全、生产经营安全,抓紧文物安全工作。要清醒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文物安全工作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瘫痪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保持警钟长鸣,加强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巩固安全责任,消除各种风险和隐患,遏制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今年是三年行动的*后一年。要按照《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文化博览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守土有责,立足本职,积极落实基层和主要领导要措施。
二是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各地要根据文物资源的分布,结合季节性、区域性等特点,对文物安全的主要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科学判断文物安全情况,结合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全面开展文物安全调查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文化开放单位等火灾诱因较多的文化单位和场所;深入检查安全思想认识、安全队伍建设、安全责任落实、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生产生活用火、宗教活动场所用火、电气故障、易燃可燃物、危险品储存等火灾隐患。采取四不两直公开暗访、专家指导等方式,准确发现问题,准确实施整改,真正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一挂账监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化单位逐一整改。
三、加强管理,确保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的安全
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工地等相关人员和文物安全,严格监督,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工程违法分包、分包等行为,坚决纠正审批、设计、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上工期和进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完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预警教育,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区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和问题。严格审批施工现场用电、动火、电气设施、设备进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实施防火分离,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安全防护,对考古工地或文物保护工程的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栏等安全措施,提前制定防止倒塌、文物救援线路和预警标志,有效防倒塌。
四、夯实安全防控基础,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各文化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完善安全力量,建设微型消防站,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维护检测,确保使用效率,坚决杜绝安全、消防设施设备虚假或值班控制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实施文化单位安全风险隐患自我意识、自我检查、自我改革制度,加强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推进文化单位四能力建设。建立有效的指挥、敏感的反应和强有力的行动应急管理的行动应急管理体系,有效保障消防应急力量,制定可操作的消防、防盗、防损坏等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应急材料准备。加强应急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骨干力量在关键时期值班。针对安全风险,开展实践演练和战术训练,增加应急演练的频率和强度,重点开展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反应速度和消防效果,有效提高初始消防能力,确保重大危险情况的科学高效处置。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强文物安全宣传,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实际文物安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板、宣传文物安全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火灾危害和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手册和预警教育宣传材料,请认真组织宣传,加强安全预警教育,从提高意识形态理解、丰富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技能、规范安全管理、处发事件等方面,培养文物安全理解。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大力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总结和认真梳理辖区内三年行动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国家文物局报告《2022年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汇总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及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
2022年4月19日
资料来源: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