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企业应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在防疫期间组织火灾风险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必须值班。
2.开展防火检查检查
复工复产前,组织对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供水可靠,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水*、水带、灭火器等灭火设备配置齐全。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仓储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夜间生产,每2小时检查一次。
3. 严格控制关键部位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用道路堆放货物,预留宽度不小于2米的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严禁仓储区域过量、过高,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蓄热自燃。
严禁在生产、仓库、仓储等区域设立员工宿舍,严禁在A、B类仓库设立办公室和休息室。严禁使用可燃夹层彩钢板建造临时房屋。
4. 严格管理火电安全
禁止生产车间、仓库携带火灾、吸烟、非法使用明火、使用电加热器、设置醒目的烟花警示标志。
电线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道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设备与周围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
严禁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严禁设置移动照明灯。
5. 组织全体消防教育培训
确保员工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报警,扑灭初始火灾,疏散逃生。
6.做好应急处置和实战演练
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应当按照标准配备足够的微型消防站设备和队员,制定防疫期间的火灾应急预案,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顺利联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周组织熟悉企业重点部位的活动,每半月进行实际消防演练。
劳动密集型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提示
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燃材料多,消防用电量大,值班员工密度大,火灾蔓延速度快。防疫期间,部分企业突击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行,员工超强运行,现场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增多,消防安全重点岗位员工不到位,火灾风险大。为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加强火灾防范,特别提示如下:
1. 企业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检查人员、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同时到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 复工复产前,应组织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报警,扑灭初始火灾,疏散逃生。新招聘、新轮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
3. 复工复产前,组织对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使用完好。水*、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配置齐全,消防水源供水可靠。
4. 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可燃物品仓库、货物装卸台、消防控制室、配电室、疏散通道、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夜间生产,每2小时检查一次。对于生产过量或先天性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增加检查人员,增加检查频率。
5.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用道路堆放货物,预留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及时清除废絮、天鹅绒、布屑等可燃杂物;实施防静电除尘措施。
6. 严禁仓库区域严禁过量、过高,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材料蓄热自燃。进入C类可燃物品仓库的车辆和设备应配备安全装置,防止火花溅出,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7. 严禁在生产区和仓储区设立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造临时房屋。
8.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车间、原材料和成品仓库,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并设置醒目的烟花警示标志。
9. 禁止使用电加热器生火烹饪。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与周围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可燃物不得堆放在下方。
10. 单位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应加强对关键部位的熟悉,开展消防疏散演习,做好初始消防处置准备,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建立联合物流联动快速响应机制,主动接受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度和指挥。火灾发生后,按计划第一次到场,实现早、小、早期灭火。
编辑:肖璐
校对:赵慧敏
资料:宝山消防队